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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七节:好大一颗树(下)

    菲斯特王子是银色海岸的唯一继承人;王子姓康纳理惟士,属于王室的奥德里奇支系;王子一定知道自己是汤森?奎尔萨、是初级异能师、是荆棘玫瑰的大首领……而且,他肯定在跟踪自己,也肯定旁观了刚才的战斗!

    以上是汤森确定的情况。

    可是,另有几件重要事情汤森无法确定——自己是黑纹夜枭王子知道吗?自己就是那个引动异能黄金时代的“天才”,王子知道吗?

    菲斯特选择这个时间跟自己见面,肯定是想要做点什么。晨曦议会的因素可以被排除了,光头们只是恰逢其会而已。

    但菲斯特再挫也是个王子,不择不扣的大人物,冒抛头露面的风险、只为跟小势力首领见面?现在的荆棘玫瑰没啥实力,只算是银色海岸旗下的小势力,还是那种没能抱上大腿、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势力。官面上的常规,天大的事情都不能让王子做,还要不要上下尊卑了?

    这样想来,王子的来意只能是源于其他方面。在表面上,荆棘玫瑰和自己都算安守本分,没对他构成威胁、也没有投向老派系的怀抱。往日无冤近日无仇,王子没有找麻烦的理由。

    如果菲斯特王子不是跑来找自己麻烦的,那大家就算不上敌人,当然了,肯定也算不上朋友。汤森与王子之间,现在大概处于一种令人蛋疼的、并非完全生疏的陌生人状态中……

    企图改变这种关系是很困难的,因为在汤森和王子之间有很巨大的鸿沟存在。别的不说,两边的身份差异这么大,单单一句开场白都令汤森伤透了脑筋,但他必须要找出话题去做试探,否则就不能验证那些不确定的事情。

    王子自己送上门,可以说千载难逢。汤森决定抓住机会,所以很快就想好了招数:不能跟菲斯特王子比高端背景,自己要保持相对低调的姿态。

    于是,汤森决定化繁为简,先拿出一副淳朴忠厚的面目,直截了当的开口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是谁啊?”

    汤森的目光中带着些戒备,但语气中却不含敌意。事实上,汤森这句话中充斥着语言艺术,“你”字的语言延长,还有最后那一个“啊”字的尾音,都为现场增添了一些柔和的气氛……

    没错,这招就叫卖萌。

    “抱歉,虽然这种说法可能会让你觉得不愉快,”菲斯特王子用轻缓柔和的语调说话,手中的银刀却在枝条上拉出一条浑然天成的波浪形线条:“但无可辩驳,我是你的王。”

    “啥?”在短暂的惊讶之后,汤森的脸色变得十分严肃:“你说你是谁?!”

    “我是菲斯特。”面具男安详的回答汤森:“是你的王。”

    “混账!”汤森发出低吼,他抬手、冲着这混蛋的脑袋就是一剑:“你竟敢冒充殿下!”

    菲斯特王子手中的小银刀一举,纤细的刀尖跟汤森的剑尖对上了。

    “叮!”的一声脆响,很微小,却极具穿透力!

    碰撞声,整个山坳中的人都听了个清清楚楚。围在哨塔下的光头们抬头看去,只见狂乱的气流从哨塔顶层内部冲出来,那些砖石的缝隙,被这被无形力量刮出了蓬蓬灰尘,滚成一大团,又随着山风向外飘去……

    “现在才知道用功?恐怕有点晚了吧!”不明就里的草原黑鹰冷哼一声,轻蔑的评价说:“想从咱们手里捡到便宜,除非太阳能被海水浇灭!喂,混蛋,香料给我抹匀净点,那只蹄髈也是我的!”

    讥讽话语传到哨塔上,汤森听得明明白白,却没有心思去理会,因为他麻烦大了!

    蛛网一般的裂纹,正在他所持的单手剑上蔓延,精钢剑身就像正在解冻的坚冰,很快就崩裂了,一块块的金属掉在地上。菲斯特王子手里,那柄并不锋利的小银刀却毫无异状,他甚至又开始雕刻起枝条来,神色淡然,气质温雅。

    仿佛他刚刚挡住的不是能杀人的剑,而是一根用来挠痒痒的草棍。